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09 22:36:07
歸根結底,幼兒缺少自主折射出的是我們教師在觀念上的問題。我們教師多從教育者、組織者、管理者的角度出發去想問題,沒有站在幼兒的角度為幼兒考慮。我們所看到的,我們所給予孩子的這些自主只不過是老師的控制下無法實現的“自主”罷了,只不過是表面上的“自主”。
為什么幼兒會缺少“自主”呢?首先,這一情形的出現,與我國千百年來占統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文化有關。強調“師道尊嚴”,要求學生必須服從老師。在這種思想文化影響下,作為幼兒教師,要一下子徹底轉變觀念,是不現實的。
其次,沒有把幼兒的需求放在第一位,而是從教師自身的需求出發。為了維護班級常規,活動效果等,老師制定了許多“規則”:如繪畫時不準說話、不準隨便動活動區材料等。對幼兒有太多的“不允許”。當幼兒有不符合規則的行為出現時,老師會采取種種措施將幼兒引到“規則”中來,可這樣一來,幼兒哪里還會有什么“自主”可言呢?如鏡頭中的孩子,他要到人數已滿的娃娃家去,違反了區域活動的規則,于是教師出面軟硬兼施,不顧幼兒的意愿將其塞到了其他區,以維護區域活動的規則,至于幼兒對這個區是否感興趣、喜不喜歡玩這個區,則不在老師的“規則”范圍內。
現代幼兒教育急需我們把“自主”還給我們的孩子。那我們該怎么做呢?
一、讓幼兒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并確保其選擇能夠實現。我們平時都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可是真當幼兒有了興趣時,我們卻無視于這種興趣的存在,在開展游戲的過程中存在著這種忽視、干擾甚至扼殺、破壞幼兒“興趣”的現象(盡管是無意識的)。這不是與我們的教育目標背道而馳了嗎?就好比鏡頭中的孩子,他想到娃娃家去玩,就讓他去嘛,為什么要硬生生地扼殺他的愿望呢?也許有的老師會說,這個區的人數已經滿了,就不能去了。那我們為什么不能開兩個娃娃家呢?限制每區人數,目的是為了保證活動的質量,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剝奪了幼兒自主選擇活動的權利。《幼兒園工作規程》中指出:應充分尊重幼兒選擇游戲的意愿,在游戲過程中使幼兒保持愉快的情緒。想想,我們做到這一點了嗎?
二、給孩子減壓。讓孩子有自主活動的權利。在提出平等對待幼兒、尊重幼兒的今天,為什么還要有那么多不必要的規則去約束、限制幼兒的行為呢?我們老師要把自主權還給孩子。在幼兒自發自主的游戲中,教師可以和幼兒進行有意義的互動,教師需要成為一個富有童心、能以平等的身份和孩子們游戲的大孩子。
在教育改革不斷深入的今天,我們要面對的是具有三分之一確定性和三分之二不確定性的孩子,正是這些確定和不確定因素,使得每一個孩子猶如一本書,豐富多彩,變化萬千,需要我們每位教師擺正自己和孩子之間的位置,以兒童發展為本,把“自主”還給孩子,和他們一起成長,和他們一起共同探索世界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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