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嘉定區教育局 2017-03-01 14:34:14
(七)隨遷子女學生入學
本區小學五年級就讀的隨遷子女選擇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讀小學完成學籍信息核對和確認工作,截止日為4月10日。信息核對和確認時須攜帶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滿3年的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的有效靈活就業登記證明。本區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6月30日。
6月3日-6月4日,各街鎮教委、學校要對申請就讀初中的隨遷子女及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等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八)體育特長生招生
4月15日-4月16日,經區教育局批準招收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組織體育特長生測試,擬錄取的特長生名單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4月22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將錄取名單報區教育局。
(九)公辦初中預錄取情況告知書發放
4月10日,現就讀小學須向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送達就近免試入公辦初中預錄取情況告知書。
(十)初中入學報名復驗
各初中在組織本市戶籍新生報名時,須復驗戶口簿和房地產證等,登記居住地入學就讀的,還須復驗《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新生報名時,家長須帶領學生,攜帶戶口簿、預防接種證、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證件。
各初中不得接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各初中應告知隨遷子女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十一)政策宣傳與時間節點
3月15日前,各街鎮教委、學校應通過網站公布、社區張貼招生告示和向家長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告知學區內小學五年級學生及家長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記時間、登記地點以及申請就讀所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3月18日-4月7日,本區公辦初中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向社區學生及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展示學區、集團建設的共建共享資源。
6月30日為公辦初中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8月15日前,各學校完成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核準
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自主招生,有寄宿條件的學校經區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委備案后,方可跨區招生。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或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二)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的申報及公布
民辦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制定的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公告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嘉定區教育局網站及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不得提前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社會任何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
2017年3月25日-4月7日,本區民辦中小學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不得收取學生簡歷(包含各類獲獎證書)。
(三)網上報名
本區民辦小學、初中運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4月24日-4月26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可在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小學。4月27日-4月29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可在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限填報3所民辦初中。報名成功后,家長須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面談。
(四)面談程序和方法
民辦學校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各校須明確面談的志愿選項并在學校招生辦法中明示。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環節,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和測試。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和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參加民辦學校面談的學生憑網上報名號等信息,本市戶籍學生須攜帶戶口簿、《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隨遷子女須攜帶《外省市戶籍學生在嘉定區就讀申請表》,以及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證件和材料;參加初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中小學生成長記錄手冊》。
5月6日-5月7日,民辦小學、民辦初中舉行面談。學校應一律拒收學生所提供的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拒收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報名費和面談費。
(五)民辦小學不得招收非適齡兒童,非適齡兒童是指不在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兒童。民辦初中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六)錄取工作時間節點
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8日-5月9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11日-5月12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14日-5月15日進行第三志愿錄取(限初中)。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在5月16日完成招生錄取工作,5月17日將新生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五、幼兒園招生
(一)招生入園對象
凡年滿3周歲(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身體健康、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二)公辦幼兒園招生
1.本區戶籍,戶主為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兒本人,且直系親屬或本人持有與戶籍地址相對應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住房(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可歸口入園。
2.本市非本區戶籍,父母或幼兒本人持有招生區域內房地產證的,由房地產證所屬街鎮統籌入園。
3.本市戶籍,居住招生區域內配住廉租房的適齡幼兒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到廉租房所屬街鎮登記入園。
(三)嘉定區實驗幼兒園、嘉定新城實驗幼兒園、中福會嘉定新城幼兒園面向全區招生,報名方式如下:
1.5月3日至5月5日,在嘉定教育網首頁,點擊“幼兒園報名”窗口,填寫相關信息,獲取報名號。
2.在指定登記日,憑報名號至所選幼兒園驗證材料。
每名幼兒限報其中1所,具體招生方式詳見三所幼兒園招生簡章,錄取與否與報名號順序無關。
(四)民辦幼兒園招生
1.民辦二級幼兒園面向全區招生,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核準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并實施。當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優先接收持有本區戶籍或在本區有相應房地產證的適齡幼兒入園。
2.民辦三級幼兒園招收所在街鎮轄區內適齡隨遷子女,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核準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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