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楊浦區教育局 2017-03-01 16:35:24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和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校通過《楊浦教育網》和學校網站的“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依法履行向社會的承諾,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公示內容如下:
。1)《楊浦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配套政策;
。2)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校2017年招生的區域范圍、當年的招生計劃(班級數)、入學辦法;
(3)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名額、招生條件、錄取辦法和錄取結果;
(4)楊浦區各類學校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包括在校學生人數、學校占地面積、校舍建筑面積和專用教室及數量、運動場地面積和設施設備、閱覽室和電子閱覽室數量和面積、圖書館生均藏書量、實驗室及數量等;
。5)楊浦區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數量和比例、教師學歷結構和達標比例。民辦學校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人數和比例;
(6)楊浦區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面談范圍、錄取辦法、收費標準、招生承諾等;
(7)區教育局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2017年3月18日-4月7日,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同時展示區域集團化辦學共享共建的資源。2017年3月25日-4月7日,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但不得組織學生入學報名,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不得收取學生簡歷(包括各類獲獎證書)。各學校“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做好活動設計和運行方案,維護安全、有序的活動秩序。
。ǘ┌l放入學通知
區教育局在網上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的入學安排、調配和錄取等工作,8月15日前由學校向家長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25日前通過網絡將招生錄取結果報市教委,并將學生信息對接到“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三)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根據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要求,2017學年,本市全面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學籍注冊制度。由區教育局和學校向家長發放學生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審驗的要求,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ㄋ模┘訌姳O督管理
區教育局將采取積極措施,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紀委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
。ㄎ澹╅_展教育督導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本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督導。
。┩晟票O察機制
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ㄆ撸┞鋵崋栘熤贫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以創辦特色校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拒絕接收本學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降級、降職直至撤職的處分。
(八)實施“雙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實施“雙減”措施,即核減該校第二年30%的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附:2017年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楊浦區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相關推薦:2017年上海各區幼升小入學政策匯總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