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浦東新區教育局 2018-03-01 18:49:00
三、初中階段招生
(一)小學畢業信息核對。2018年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組織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學關鍵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到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2018年4月13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二)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3日。區招辦將按照本區初中招生入學規定和操作細則,妥善安排申請回本區就讀的學生入學。
(三)小升初入學方式。本區公辦初中學校仍按戶籍、住房等信息對口安排入學。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一般均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本區公辦寄宿制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限在本區范圍內招生。當報名的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如數錄取;報名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可采用“電腦派位”等辦法錄取學生。任何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加強對體育、藝術特色項目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制訂本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建立健全特長生資格確認制度。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一編制,并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公示。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數應嚴格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
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招生簡章,明確招生項目、計劃、條件和辦法等信息。各有關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辦法及招生計劃確定的項目、計劃實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為名對學生進行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送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由區招辦組織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4月22日,特長生招生工作于2018年4月29日前完成。
(五)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六)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回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招辦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由區招辦統籌安排入學。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可攜帶相關證件自行前往尚有學額的公辦初中申請入學。辦理申請就讀手續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10日。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局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人數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報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民辦中小學不得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小學畢業生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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