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嘉定教育 2018-03-21 16:05:08
民辦學校錄取: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5月21日-5月22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24日-5月25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27日進行第三志愿錄取(限民辦初中)。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回復短信或登錄“入學報名系統”及時完成確認工作。家長一旦完成確認后,該生即被民辦學校所錄取,不再被安排至公辦小學或公辦初中就讀。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按照當年度本區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安排進入初中就讀;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過程監管:嘉定區教育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與管理,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或參考,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活動,計劃外招生,或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違規招生等,一經查實,給予通報并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核減該校3年的招生計劃數,取消3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十、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校園開放日”將如何進行?
為宣傳和展示嘉定區推進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和新優質學校集群發展成效,讓市民更加貼近、深入了解“家門口的好學校”,今年繼續舉行“校園開放日”,學生和家長可自愿參加。“校園開放日”不與招生錄取掛鉤。
3月10日-3月31日,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4月14日-4月22日,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可以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其余時間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日”活動。
各學校的“校園開放日”一般安排在雙休日進行。“校園開放日”不得組織學生入學報名,不得收取學生的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不得留下家長的聯系方式,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
各學校會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向社區居民告知,部分招生人數較多的學校可實施網上預約等辦法。
如參加“校園開放日”,請學生家長提前關注本區公布的招生劃片范圍,公辦初中入學方式、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等信息,關注各學校的“校園開放日”安排及具體要求(含攜帶證件要求),有序參加“校園開放日”各項活動。照看好子女的安全,無需攜帶任何學生簡歷或各類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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