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寶山區教育局 2018-03-21 17:36:18
2018年上海市寶山區義務教育學校人戶分離實施細則
為切實做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籌安排居住地登記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入學工作,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滬府辦〔2011〕74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辦法(試行)。
一、基本原則
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對口入學;再根據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以下簡稱《居住地申請》)人數和學校資源實際情況,在鎮、街道(學區)內統籌安排居住地申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實施細則
(一)小學統籌安排方法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在進行入學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居住地申請》,選擇并確定在居住地就讀。區教育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按以下不同情況的順序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1.在本區購買房產,實際居住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房產證性質、監護人情況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2.寄居在親屬處的。同等情況下根據寄居親屬關系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3.在本區租房,實際居住地址與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戶籍區域(跨區、外街鎮優先)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二)初中統籌安排方法
跨區域居住地申請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畢業考試,畢業后確需回居住地就讀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對象,按登記時間先后排序安置,超出招生計劃的人數在居住地登記的街道、鎮內向人數少的學校調配。
三、注意事項
家長要慎重選擇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申請入學的意愿,如進入統籌安排程序就不能再回戶籍地就學(同街鎮除外),一旦確認不得更改。
四、時間安排
小學受理居住地申請就學手續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23日。初中受理居住地申請就學手續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3日。
五、入學注冊
8月15日前,區教育局(學校)向居住地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
上海市寶山區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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